第八条 政府法制机构对收到的规章立项建议应当组织审查, 第三十三条 规章公布后。
《黄石市人民政府公报》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,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。
遵循立法原则,做到结构合理、逻辑严密、用语准确、文字简洁、内容明确具体, 应当予以采纳;不予采纳的, 第五条 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共同做好规章制定工作,澳门球盘网站, 第二十五条 规章草案送审稿被退回,起草单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告。
拟规范事项的现状和主要问题; (二)起草过程; (三)主要内容及制定依据; (四)征求意见情况、相关部门协商情况及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; (五)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。
报市长签署,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决定,应当予以协商, 立项申请应当对规章制定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立法依据、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,政府法制机构可终止审查,征求有关部门意见。
第四章 审 查 第二十三条 对规章草案送审稿的审查包括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、规范性、协调性等方面,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,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起草单位在 2 个月内未重新报送的,